尊敬的客户,为了更好地为您服务,也为了您更加便捷地办理各种业务,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:
一、公墓营业时间:上午8:00~下午16:00,全年无休;
二、客户需凭火化证明(原件)、身份证(购寿穴)、申购人身份证等民政局规定的证明材料,方可购墓;
三、客户选定墓位,一次性付清全款;保留预定墓位,需付墓价10%订金,支付订金后须在10天内到公墓业务大厅或市区销售服务中心办理手续,签订合同,并付清全款。退墓退订金需在十日内办理。
四、办理施工手续且签订墓穴购销合同时需提供材料:碑文(用墓人名字、出生年月日、殁于年月日、子女名字)、照片(已故人照片,要求清晰,寿穴不烧瓷像。)、证明材料、款项;
五、墓穴保护箱内径尺寸:35cm×25cm×23cm,标准尺寸骨灰盒均可放入,如需塑料保护盒,尺寸为:32cm×22cm×19cm,请客户在购买骨灰盒时注意尺寸。
六、购墓后,办理与墓穴相关的一切事宜,均凭《墓穴证书》,请到公墓业务大厅或市区销售服务中心办理:
1、墓碑补字、磨字、碑文描字、红字改黄字、瓷像制作、墓穴整改、老墓翻新改造、增加石制配件、骨灰寄存、续交十年维护费等;
2、落葬程序:(1)开落葬单;(2)凭落葬单到墓区由佩戴胸卡、戴红色帽子的落葬工进行落葬;
3、墓穴证书遗失后的补办手续:(1)原购墓人提交墓证补办申请书(委托他人需附委托书);(2)墓穴使用人其他子女身份证复印件,并由本人写好同意由某某人办理某某人至公墓补办墓穴证书字样、本人签字、注明日期;(4)原购墓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办理人身份证原件。
七、园区实行“无烟祭扫”,提倡文明祭扫,禁止一切迷信活动,禁止燃放烟花爆竹、禁止焚烧锡箔、冥币、纸扎用品等。讲究卫生、爱护绿化,不要推挤其他相邻墓碑、碑柱、碑顶等物件,不准损坏其他墓穴,以免引起纠纷及赔偿。祭扫或落葬完毕后供品请带回,清理好墓穴周边卫生。
八、在墓的四周及墓穴上不准私自安装祭扫、装饰物品、绿化等,自行放置、种植的物品或绿化遗失或损坏,本公墓概不负责。
九、骨灰落葬请先确定墓碑相关刻字、补瓷像、描黄等相关事宜已办理(至少需提前一个月至公墓方办理)。清明冬至期间骨灰落葬需关注上海华夏公墓微信公众号,按要求进行预约;其他日期需周时间致电公墓进行落葬预约。落葬当日需带好《墓穴证书》,《骨灰寄存卡》等证件,以免不能完成骨灰落葬事宜。提醒客户请尽量避开祭扫、落葬高峰期,错时避峰,分散人流、车流,使客户祭扫、落葬安全、更快捷。
十、瓷像完工后,样照及时取回。如超过三个月,则视作自动放弃。本公墓不负长期保管样照的责任。
十一、本公墓采用上海市殡葬管理处统一印发的合同文本。